声明人:曹焕荣
我在99年7月20日江邪恶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时,被强迫所写的“不炼大法的保证”和所盖的手印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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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