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玉花
在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时,被强迫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和按的手印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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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