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丽明
99年7.20在邪恶迫害大法刚开始时,曾经给邪恶写下过名字。这是大法修炼者的污点,一个耻辱。在此严正声明彻底洗刷掉这个污点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徒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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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