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英、张森
在劳教所期间,被逼迫所写的“五书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