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建英
在高压下,本人和别人替自己所写,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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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