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花兰
在高压下,向邪恶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包括家人替写的“保证”和本人替老伴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