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素洁、石荣素
在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,单位或别人替自己写的“不修大法”的保证或所说诬蔑大法的话,在此声明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