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珍、刘永贞
在邪恶疯狂迫害期间,被强迫签过名,盖过手印。现在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