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秀光
我在劳教所,所说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都作废。从新走好师父给我安排的道路,修正自己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