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苗君
在教养院所写“保证书,悔过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正念正行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