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兴文
在99年7.20 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的配合了邪恶,现在郑重声明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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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