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淑华
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疯狂迫害下,我所说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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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