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文英
在19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以后,我给街道居委会,办事处,区610办公室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声明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