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训明、陈明馨
自99年7.20法轮功遭到残酷非法镇压后,曾经违心的写过“保证”,现严正声明这些“保证”作废。继续坚定的修炼法轮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