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程汉生
我在99年7.20后,违心的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。现严正声明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并要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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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