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玲
在非法迫害下,写的“不修炼的书面保证”作废。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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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