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秦宪珍
我被公安局非法关押期间,所说,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家人签字画押的,声明一律作废。从今以后,坚决走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