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兰花
在99年大法遭非法迫害时,由于当时的环境,我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。严正声明作废。一定坚修大法,按师尊说的三件事做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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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