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淑贞
99年7.20时刚炼功时间不长,对法理认识不清,在邪恶的逼迫下,写了不该写的话声明作废。坚决与一切邪恶势力决裂!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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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