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长春
在99年7.20以后,邪灵的党组织强迫我签“不学法,炼功”的保证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