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瑞兰
99年7.20以后,在高压下,所说,所做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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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