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翁玉华
在高压下,我向派出所,公安分局所签过字说“不修炼保证”都全部作废。我就按照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去做走好最后圆满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