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娣
在99年我曾随大流被迫签名“反对”法轮功,现对此深感内疚不安,在此严正声明,签名并非本人意愿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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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