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大变
在刑事拘留所扣押时,在威逼下,承认了所长代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。现严正声明一律作废。紧跟师尊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