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林
在江氏邪恶集团疯狂迫害下,所说,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