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金海、陈国安、陈雪英
在强化洗脑和残酷迫害下,所说,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