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俊云
7.20时,违心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走正自己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