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英
在被迫劳教过程中,所说,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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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