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忠芬
在2003年9月末,在看守所,被迫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现在声明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