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继明、孙微
7.20时,别人替我们在“保证书”上签的字,声明作废。我坚修大法,永不动摇,特此声明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