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兆凤
1999年7月20日,在公安局签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现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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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