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惠群
所说,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“保证”,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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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