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邹元松
在1999年7.20,邪恶迫害大法时,邪恶逼迫女婿在“不炼大法”的保证上代我签字,严正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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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