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玉芬
在邪恶迫害下,逼迫我所写,所签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字据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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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