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兆荣
在迫害下,所写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及所说,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全部作废。紧跟师尊,坚修大法直至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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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