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许彦、许兆国
当地的村委会替我们写的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