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先珍、刘龙平
在1999年7.20,邪恶迫害大法时,写过“不炼大法”的保证,严正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