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翟秀荣
在2001年10月,在乡派出所强迫下,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声明全部作废。坚定实修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