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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发强

    我于1998年10月修炼大法,2000年12月第二次到北京证实大法,向世人讲清真象,被天安门恶警非法抓捕并遭殴打,后被判劳教一年。当地派出所对我家人采取威逼、蒙骗的手段,罚款近5000元。在劳教所,管教们对我们大法弟子强行洗脑,以罚面壁,打骂,派专人跟踪,不许交谈,加期等等手段,强迫弟子们转化。由于学法不深,以及对亲情等的执著,说了、写了、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东西,现严正声明:本人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

    我将更加坚定、理智地投入到讲清真象、救度世人,铲除邪恶的正法洪流之中,加倍弥补过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1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2/1377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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