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沙金香
在迫害下,自己默认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决跟师父走正自己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