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建新
当初我的亲戚大法弟子被邪恶抓走,让保人写“保证书”才可释放。因我不知法轮大法的真象,就给邪恶签了字,后悔被邪恶利用,特此声明签字作废。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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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6/98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