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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蔡敬增

    我于1999年10月22日去北京上访,为大法讨回公道,被邪恶绑架后送到北京拘留所,之后被送回原籍非法关押15天,因受邪恶欺骗(主要是情没放下)违心的写了两次“不去北京上访”的“保证书”。后来邪恶又两次绑架我進派出所。还有一次被绑架進洗脑班,并受迫害50天。这其中有一次因开法会被绑架進派出所,我曾说出三位参加法会的大法弟子的名字(但这三位大法弟子已经在我之前被邪恶绑架進了拘留所)。我严正声明:我在派出所、拘留所、洗脑班等处签过的字、写过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我今天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,我要与旧势力彻底决裂,走正师父安排的正法的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特此声明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。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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