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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娟 我今年45岁。2002年6月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非法抓捕,由单位领导和派出所接回,非法关押在看守所,同年7月23日又被非法绑架到戒毒所劳教两年。由于学法少,对师父与大法不坚定,没按修炼人标准要求自己,执著亲情,违心的写了一些不该写的东西。严正声明在劳教书签字所有文字、一切言行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材料一律作废。铲除共产邪灵的一切因素,加强学法,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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