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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佳敏

    由于学法不深,在单位事先拟好的“不修炼法轮大法”的保证书上违心的签了字,在公安局、“洗脑班”也写过“不进京、不上访、不告状”的保证,被邪恶钻了空子。甚至纵容了邪恶,每当想起心如刀割,这是我修炼史上的一种耻辱,我对不起为我们承受太多太多的师尊,我无地自容,对以前所写、所说的不利于法轮大法的话,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过失,坚修大法,一修到底,永不回头,圆满和师尊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2/1377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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