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亚泉 2000年街道让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我不同意,我父母在我不在的时候,给签上了,声明作废。2001年5月由于有执著心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现声明在拘留所所说、所写的和在“保证书”上签的字全部作废。我心里从未放弃过修炼,今后要加倍弥补,用最纯洁的心珍惜大法赋予我的一切,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2/13774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