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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淑芬

    2002年10月28日,我去发放真象资料被抓。在严重的迫害下,由于人心的执著,违心的说了“不修炼”,临出狱时已说了“坚持修炼到底”。在以后的修炼中已尽力改错,弥补过失,做好师父教诲的三件大事。今特严正声明:2002年11月,所说的”不修炼”和按了一切手印的邪恶东西全部作废。包括2004年4月我认不得字,邪恶骗我按的手印。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7/990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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