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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彩云 99年7.20迫害开始,由于恶警和居委会的迫害,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但并没有写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话,并向恶警交了身份证和一张照片。但我心里一直都没有承认邪恶的迫害,一直在与同修们做着正法的事情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凡是我向邪恶写的“保证书”和交的照片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紧跟正法的進程,正念正行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。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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