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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凤英、王宝杰 我是96年有幸得法的。从一个有病的身体我很快变成一个身心健康的我,是大法给我净化了身心,是恩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。99年7.20后我们在邪恶逼迫下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我们声明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。按恩师要求的三件事去做,我要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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