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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颖 我于99年正月初六得法的,在那祥和的炼功环境中,我从当前的近乎变异的年轻人中跳了出来,找到了人生的真正目标,明白了做人的目地,然而半年后,邪恶的黑势力开始疯狂的迫害,从此我们失去了祥和的炼功环境。在次年我决定为大法去说句公道话。然而就在路途就被非法绑架,它们给我戴上了手铐,把我关進了黑屋子里,当着我的面撒尿,它们污辱着我的人格与尊严,而且罚款5000元可连收条都不给,就在那样的环境中我违心的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我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,所说的违背大法的事全部作废,从此更要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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