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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占廷 2000年11月份,在我妻子被关押在拘留所期间,我在公安局分局政保科逼迫下,在“不进京、省和传播大法资料”等保证书上签下了自己名,通过学习老师新经文后自己悟到了,我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。要心存”真、善、忍”。特此声明签字是不算数的,今后加倍弥补,学好法,正好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2/137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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